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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太屺区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范畴,确需征收房屋,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,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:东至新城大道,南至金桥路,西至六灶江,北至北三环,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25.3万平方米。

慈溪市人民政府

2023年8月4日

来源| 慈溪政府网

编辑 | 陈旭

审核|黄超威 胡孟才

慈溪·秘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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